联系我们


  • 公司地址:郑州市西南四环马寨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侧
  • 电话:0371-67172386
  • 邮箱:hnkhgp@163.com
  • 网址:www.hnkanghui.com

地铁要闻

在郑州乘地铁注意啥有了详细规定 这些物品不能带

文章来源:河南康晖     发布时间:2015-06-29 10:24:41

         
    《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地铁1号线已运营一年半,1号线2期、2号线、2号线延长线、5号线正在施工。随着线路的增加,越来越多人会选择地铁出行。哪些行为在地铁车站或车厢内是禁止的、地铁经营单位该为乘客提供怎样的服务……这些问题今后都将有法可依。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开始实施。《条例》中的许多规定和经常乘坐地铁的我们息息相关,记者为您深入解读。
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强化服务理念
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条例》最初的名称为《郑州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草案)》时认为,轨道交通事关公众利益,为彰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体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议删除“管理”的内容,将名称修改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与《条例(草案)》相比,《条例》还增加了两项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服务职责。
 
  运营计划应适时调整
 
  《条例》明确了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服务职责。如合理编制、适时调整运营计划,保障客流运送畅通与安全;向乘客作出服务承诺并向社会公布;在车站醒目位置公布首末班车运营时间及换乘指示信息;调整首末班车运营时间时,及时告知乘客;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提供列车到达时间、到达站点和安全提示等信息;在车站提供问讯服务,引导乘客购票、乘车;无障碍设施完好、畅通,在列车内为老、弱、病、残、孕和携带婴幼儿的乘客设置专座等。
 
  经营单位违反规定,未履行服务职责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这些物品不能带进站
 
  《条例》规定,几类物品禁止乘客携带进站,如:易燃易爆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或者传染性病原体等危险物品;非法持有的枪械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违反规定的,进行劝阻和制止,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畜禽和猫、狗等宠物或者其他可能妨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动物(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除外);充气气球、自行车(已折叠的自行车除外)、运货平板车等也不可携带进站。违反规定的,拒绝其乘车;已乘车的,责令其下车,并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这些人乘车有优待
 
  《条例》明确,轨道交通票价实行政府定价,并保持长期稳定。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票价,不得擅自调整。老年人、儿童、中小学生、现役军人和残疾人按照规定可享受优惠乘车或者免费乘车待遇。
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轨道交通因故障或者突发事件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按照购票金额退还票款,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兑付。
 
  逃票影响个人征信
 
  《条例》规定,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或者有效证件乘车,不得无票、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乘车证件或者持伪造证件乘车。超程乘车的,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乘客无票或者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证件或者持伪造证件乘车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可以加收出闸站线网最高票价五倍票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持伪造证件乘车等逃票行为三次以上的,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这些行为不被容许
 
  《条例》明确,在车站或者其他轨道交通设施内,影响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将被禁止。如: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躺卧、乞讨、卖艺、收捡废弃物等;擅自摆摊设点,兜售或者派发物品,散发广告宣传品等;在列车车厢内进食;擅自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滑滑板(轮滑),骑独轮车、折叠自行车等;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遇突发事件可暂停营运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条例》规定,因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严重影响轨道交通安全,无法保证安全运营时,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暂停运营,及时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紧急情况可限制客流
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根据《条例》,因节假日、大型群众活动等原因造成客流量上升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疏导乘客。发生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可能严重影响运营秩序或者危及运营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采取限制客流、暂停运营的临时措施,确保运营安全。暂停运营的,应当立即报告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向社会公告。限制客流、暂停运营造成客流大量积压的,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疏运等应对措施。
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友情链接:<郑州轨道 郑州市市政总 郑州市建投 中国中铁 中国铁建  Copyright 2013, 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豫ICP备16026738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8202000205号